前車可鑒/屯門公園賣唱風波 促成立法監管

  圖:男女組合落力賣唱,有聽眾遞上一百元鈔票打賞。
  圖:男女組合落力賣唱,有聽眾遞上一百元鈔票打賞。

  街頭賣唱歌行為曾經引起社會關注,其中屯門公園賣唱歌女引起噪音及風化問題,影響深遠,有關方面作出檢討,2020年,康文署新修訂《遊樂場地(修訂)規例》並正式生效,加強規管相關遊樂場地,規定任何人不得進行音樂活動令他人煩擾,亦禁止任何人索取或接受酬賞,現時屯門公園已回復寧靜。

  為防範屯門公園亂象在「海濱共享空間」重演,會否同樣規定不得進行音樂活動令他人煩擾,亦禁止索取或接受酬賞?發展局回覆《大公報》表示,在「海濱共享空間」進行街頭表演,毋須事先申請,但須遵守相關法例,包括向有關部門申請在公眾地方奏玩樂器許可證、符合噪音管制要求,以及不能索取或接受酬賞等。

  發言人又指,海港辦事處會負起場地管理責任,包括通過場內告示提醒表演人士需注意事項,以及安排駐場管理人員定期巡視場地,留意情況及維持秩序。另外,海港辦事處與警方緊密聯繫,在有需要時採取執法行動。去年該處共收到17宗涉及在灣仔「海濱共享空間」進行街頭表演的投訴,較前年(只有下半年數字)的26宗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