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禁16類涉軍保密或未公開信息網上傳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管理辦法》,重點對從事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活動,開辦互聯網軍事網站平台、網站平台軍事欄目、軍事賬號,以及對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實施監督管理等作出規範,明確將嚴格規範傳播內容。有關部門負責人8日向媒體表示,管理辦法是推動網絡空間法治化的重要舉措,對治理互聯網虛假軍事信息、洩露軍事秘密等問題,清朗涉軍網絡輿論環境等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管理辦法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保密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十部門聯合發布,全文共5章30條,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從三方面規範信息傳播

  管理辦法重點從三個方面對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作出規範,一是鼓勵互聯網軍事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用戶製作、複製、發布、傳播的信息。二是互聯網軍事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用戶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的信息,主要包括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詆毀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和軍委主席負責制,散布「軍隊非黨化、非政治化」和「軍隊國家化」等錯誤政治觀點,歪曲、醜化、篡改、褻瀆、否定人民軍隊歷史、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等違法和不良信息。三是禁止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涉及軍事秘密的信息。

  防範數據匯聚等引發洩秘風險

  管理辦法明確,互聯網軍事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用戶從事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活動,應嚴格保守中國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禁止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軍事秘密、國防科技工業秘密或未公開的信息。其中,有16類涉密或未公開軍事信息禁止發布、傳播。包括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軍事部署、兵力調動(集結),作戰、訓練、軍事教育以及非戰爭軍事行動、安全事故等中未公開的事項;國防和軍隊建設、改革重大決策部署及其實施等情況,以及軍事通信、電子對抗以及其他特種業務的能力和有關資料等。

  管理辦法強調,互聯網軍事信息服務提供者應防範數據匯聚、關聯可能引發的洩露軍事秘密風險,發現匯聚、關聯後屬於前款所列禁止性內容信息的,應採取刪除、屏蔽、脫密等措施加強安全管理。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是推動網絡空間法治化的重要舉措,下一步,軍地有關職能部門將加強協調配合,合力推動管理辦法執行落地,從制度層面規範互聯網軍事信息傳播,清朗網絡涉軍生態,為打好實現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攻堅戰提供有力網絡輿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