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醫院口岸爆炸案:被告吳子樂稱受命首被告指示運送爆炸品

8人涉及2020年初的醫院及口岸爆炸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在庭上續播放被告吳子樂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在片段中,吳子樂供稱受命於首被告「五飛」何卓為,並協助運送爆炸品到深水埗某公園男廁,爆炸品後來被放置到羅湖港鐵站,目的是逼使政府封關及使人不敢透過羅湖關口前往香港。吳子樂聲稱,如果他退出行動,個人安全會受到威脅。
被告吳子樂在被捕後第三次錄影會面的片段中,供稱於2020年2月2日凌晨,「五飛」何卓為指示他運送兩個爆炸品到楓樹街遊樂場公廁內。兩人先後從宏創方出發,沿途何卓為「喺前面睇吓安唔安全」。吳子樂在公廁內放下裝有兩個爆炸品和接收器的背囊,其後與何卓為「前後腳」返回宏創方。
吳子樂稱,該背囊後來由網名「Yu」的男子接收,據他所知,「Yu」會把爆炸品交由他人放置到羅湖港鐵站。「Yu」又曾表示會負責引爆,而「叉雞飯」則協助到羅湖站「做哨」,男子「十六」亦有協助。炸彈接收器由張家俊設計,由「蕉」在宏創方503室組裝,「山雞」則透過社交平台買原材料。
控方早前開案陳詞表示,「叉雞飯」即被告楊怡斯,「山雞」即李嘉濱,「Yu」、「十六」和「蕉」的身份不詳。
吳子樂又稱,在羅湖站放置炸彈是何卓為的主意,行動目的是「嚇到啲人唔敢再喺羅湖……經羅湖呢個關口嚟香港」及「逼使政府封關」,而炸彈威力不大,目標是「炸爛啲死物」,例如座位等。
吳子樂稱,他行動時接收何卓為命令,而對方曾稱「加入咗佢,就無得返轉頭」。「如果𠵱家退出,會對我十分之不利,」他認為如果退出,「會對我嘅安全構成威脅。」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