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房委及銀行逾千萬 首腦潛逃20年回港被拘

  香港文匯報訊 廉政公署2003年底偵破一個招攬多人參與不法勾當的詐騙集團。該集團藉虛報傀儡申請人的職業和收入,詐騙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置業資助免息貸款共逾1,000萬元,以及三間銀行按揭貸款共逾500萬元。廉署其後落案起訴逾30人,包括集團骨幹成員、傀儡申請者等。涉案首腦自2004年棄保潛逃被廉署通緝,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今日(2月8日)再提訊。

  被告蕭國標(65歲),無業,被控四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本案於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間發生,當時房委會推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前稱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協助合資格的家庭或單身人士置業,計劃於2004年7月終止。申請人須向房委會提交就業和入息證明文件,以證明其還款能力和月薪不高於指定上限。

  根據該計劃,每名單身人士申請人最多可獲批免息貸款330,000元作首期,家庭申請人可獲批的最高免息貸款金額為660,000元。申請人除可向房委會申請免息貸款作首期外,亦可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

  其中一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36名傀儡申請人,串謀詐騙房委會向傀儡申請人批准其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並發放免息貸款。該36項申請涉及免息貸款逾1,000萬元。

  另外三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其中10名傀儡申請人,分別詐騙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批准及發放按揭貸款,涉款共逾500萬元。在向房委會及該3間銀行作出申請期間,蕭國標及其同謀涉嫌遞交虛假的僱傭合約及月薪證明文件,以虛報傀儡申請人的就業情況和收入。

  廉署就上述勾當已先後落案起訴逾30人,包括骨幹成員、傀儡申請者、物業賣家、物業代理等。有關人士就串謀欺詐、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被定罪,最高被判囚2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