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不可投注六合彩

  黃江天 資深法律人

  「恭喜發財!」可以說是新春拜年使用頻率最高祝願語。今年六合彩新春金多寶攪珠結果揭盅,頭獎1注中,獨攬超過1.93億元彩金,打破頭獎史上最高派彩紀錄。六合彩是香港唯一的合法彩票,由香港賽馬會營運。經統計推算,贏得頭獎的機率是約1,398萬分之一。舉辦至今近50年,為數以千計幸運兒圓了一夜間成為千萬甚至億萬富翁的發達夢。內地的合法彩票為中國福利彩票,贏得頭獎的機率是約1,700萬分之一。

  隨着互聯網的發展,內地一些不法分子亦利用網絡平台進行跨境博彩活動,包括利用香港六合彩進行投注。此舉乃觸犯內地法律,可能面臨「非法經營罪」及「賭博罪」的指控。據當局估計,東南沿海一帶農村地區的六合彩非法彩票活動氾濫,規模已經大大超逾國家彩票的年發行額。

  內地近期有案例,案中被告做莊,利用香港六合彩的中獎號碼,由下線的不同群組協助接受投注,非法銷售六合彩。一審法院認為,凡未經國家批准發行、銷售的,均屬非法發行、銷售彩票,構成非法經營罪,判刑五年。

  被告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利用香港六合彩的開獎結果接受投注,屬利用六合彩信息相互競猜,下注賭輸贏,並沒真正發行和銷售彩票,不屬非法發售彩票。但構成賭博罪,改判囚二年。

  目前在內地,從事非法外圍六合彩,主要有兩種:一是在內地代銷香港發行的六合彩,接受內地人投注,投注的資金流入香港賽馬會,最後由馬會進行開獎兌付獎金。實際上是以香港合法的彩票在內地非法銷售,屬於「未經國家批准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構成非法經營罪;二是借香港的六合彩平台過橋,由莊家接受投注,利用香港的中獎號碼自行設定賠率,通過電話、手機短訊等方式接受投注,待攪珠結果公布後,由莊家兌付獎金,投注的資金並沒進入香港賽馬會。此類對賭,則以賭博定罪。若有市民參與投注,即誤墮法網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