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走塑」待合適替代品出現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自去年4月底實施,半年適應期到去年10月底結束。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表示,政府正式執法三個多月來,共收到75宗投訴,發出59個警告,六間食肆被罰款,當局要確保有合適替代品,才會推行第二階段「走塑」。
謝展寰表示,違規主要涉及餐廳提供受禁餐具,59宗個案經政府人員多次巡視和講解後,仍未改善要發出警告,其中六間食肆被定額罰款2000元,目前大部分已經合規,會繼續跟進情況。
政府去年暫緩實施垃圾收費,續指每年會撥款不少於8億至10億元推動減廢回收。謝展寰表示,在龐大財赤下,會使用符合成本效益方式推動減廢回收,尤其是政府財政緊絀時,不可能無限量增加資源推動回收;至於「生產者責任計劃」法律框架條例草案,特區政府將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