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九年多收客戶款項 被罰6640萬

  【大公報訊】香港證監會昨日譴責恒生銀行,並處以罰款6640萬元,原因是恒生於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這九年間的多個時段內,在銷售集體投資計劃和衍生產品方面犯有嚴重的監管缺失,並向客戶多收款項,及沒有向他們充分披露金錢收益。

  事件中合共有111個客戶賬戶被發現在關鍵期間內執行了100宗或以上的集體投資計劃交易。雖然大部分交易都被聲明為客戶的「自選」交易,但實際上有46名客戶是在其客戶經理作出招攬或建議行為的影響下而作出交易。

  此外,在2014年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388名沒有被恒生分類為對衍生工具的性質和風險具備知識的客戶,合共有629宗購買衍生工具基金的交易,其中148宗交易涉及的產品風險水平,高於這些客戶的風險承受水平。

  恒生銀行發言人回應說,非常重視有關事件。正如公告指出,有關問題在早年發生,恒生亦已即時採取措施,予以全面糾正。恒生也積極與證監會及金管局合作,並接受監管機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