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公屋濫用政策有成效
龐愛蘭 香港十大傑出青年、健康城市聯盟(香港)副主席
還記得數年前,好友的爸爸去世後,好友便準備將位於梨木樹的公屋交還房署,惟竟遭家人及朋友強烈反對,認為可以用作儲物地方或將其租出。幸好在前年開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和時任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大力打擊公屋濫用,以堵塞長期備受詬病的問題。
何永賢局長預計今年將收回約2,800個單位,此外,已啟動的「舉報濫用公屋獎勵計劃」已收到約100個可調查個案。各屋邨辦事處已開始接受市民舉報,希望提升資料的準確性,令資源有效運用。大家作為好市民,可透過多元渠道提供訊息,房屋局亦不會拒絕匿名舉報。
何局長早前實施的公屋申報機制已有成效,在過去兩年半,已成功收回7,000個單位,以一個單位建築成本約100萬計算,我們收回70億,而且許多收回的濫用單位位於市區老舊屋邨,符合許多申請人的地理需求。
政府正考慮加強與內地及澳門相關部門合作,以便更有效地獲取租戶是否擁有內地或澳門物業的資料。此外,房屋局計劃透過與土地註冊處建立資料核對機制,對每宗公屋申請進行查驗,並隨機抽取個案進行詳細調查,以從源頭杜絕濫用。
住屋問題是民生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打擊濫用資源的行為,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包括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賦予房署職員檢查嫌疑人資料的權力。根據修訂方案,對於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違法者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及一年監禁。筆者非常支持這項修訂,法律應反映道德的最低標準,讓租戶明白濫用行為的法律後果,並促使他們遵守法律。這不僅能保護真正有需要住房的基層人士權益,亦能提升社會對公屋資源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