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視窗】學院畢業生須達到舞台表演水平
上期轉述了粵劇前輩的建議,由於我錯誤理解友人的保密提示只限不透露該粵劇前輩姓名,卻原來包括我引用的內容,難怪太太說我踏入70歲後,記憶力和理解力都衰退了。另外,當我向粵劇前輩道歉時,才知道發出短訊是另有高人。不論內情怎樣,我理應先得到短訊的主人和轉發的友人同意,才引用短訊的內容。在此,我向3位受煩擾或受傷害的人士致以誠懇的歉意。
回說梨園新秀計劃,它是由我提出的,所以很了解原來的構思。
我在2018年6月17日發表的《梨園新秀計劃的誕生(下)》一文,憶述2005年向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提出香港演藝學院課程應該包括到職業班實習,讓學員學懂戲班的規矩。因為學院老師能教唱、做、唸、打,卻無法把大戲戲班的習慣在課堂裏一一說明;因此,只有把學員送到戲班生活,才會讓他們真正認識做戲生涯。由於大專院校行政自主,我提出的建議僅能透過會上的院校代表向院方反映,實施與否,還是由院校自行決定。另一方面,對於已畢業的學生,我們必須提供一個平台,讓他們可以磨練所學。最初建議成立青年實驗粵劇團,由政府提供部分資助和康文署向劇團購買節目,讓演員有不斷實踐的機會。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接受了我這項建議,推出「梨園新秀計劃」,邀請各界提交成立青年粵劇團的申請書,結果選出了青苗粵劇團。由此可知,該新秀計劃應收取已完成基本訓練、達到舞台表演程度的新秀;加入計劃後,主要學習本地職業粵劇團的運作和排演方式,也包括前輩所說的舞台規範。
我在2004年拜訪當時的課程主任劉洵老師,他告訴我正根據不同行當,為香港演藝學院整理出一套完整和系統化的粵劇基本教材,並說這套系統可作為將來粵劇學校的基石。這也證明當時香港演藝學院的戲曲課程急需解決的問題不是課程內容,而是如何和職業班建立關係,讓課程的學生掌握本地職業粵劇團的運作和排演方式,使他們畢業後可以順利投身職業班。另一方面,我也有向羅家英請教有關香港演藝學院戲曲課程畢業生的水平,他認為畢業生的基本表演技術不算差,但不懂演戲。那麼,新秀計劃的藝術總監便正好能教懂學員怎樣演戲。問題是如果畢業生未達到舞台表演的程度,藝術總監也回天乏力。 ●文︰葉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