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建數據服務試驗區 探索數據跨境流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紫妍 廣州報道)廣州市22日發布《廣州市數據條例》(下稱《條例》),於下月28日正式實施。《條例》設專章推動南沙深化數據開放合作,支持南沙在數據要素流通、數據跨境流動、數據基礎設施、數據產業發展等領域先行創新探索,推動建設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建立數據出境負面清單管理機制等。作為內地數據開發及數據跨境的先行區,大灣區目前已有南沙、前海、橫琴、河套四大平台做數據開發和數據跨境的先行先試探索,並與港澳對接,香港也將是數據跨境探索的直接受益者。
推動與港澳建數據跨境互認機制
《條例》提出要立足南沙深化粵港澳數據開發合作,以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建設為抓手,培育算力、數據算法、數據加工、數據服務等數據類核心產業,形成數據產業集群,建設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數據應用和數據產業生態。推動與港澳在商事登記、社會保險、食品安全、醫療健康、商品溯源等營商環境和民生服務重點領域建立數據跨境互認機制,深化數據跨境應用場景等。
南沙也將以多措施推進試驗區建設。包括提升數據出境流動便利化與規範性水平,支持區內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專用網絡,以科研、醫療等數據領域為切入口,開通一條數據跨境的「快車道」;創新數據服務模式,爭取與港澳地區合作打造「前店後廠」的特色數據服務模式,以及做大做優數據領域重大平台項目、深化與港澳的數據合作與交流、強化數字化人才支撐等。
大灣區一直是內地數據跨境的先行區。日前深圳數據交易所的跨境數據交易規模已突破2.5億元人民幣,居全國首位。
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數字政府與數字經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馬顏昕分析,當前,粵港澳之間的數據跨境交流已經取得一定成果,但也面臨着無法忽視的阻礙,最主要的仍是三地之間的規則不一致所導致的規則協調和對接問題:一方面,港澳如何在與內地規則銜接一致的同時,保持自己的制度特色;另一方面,廣東省如何在內地各省市廣泛統一的規則中,先行一步與港澳對接,也是亟待突破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