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獲評全國模範 審理涉外商事效率領先

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全國模範法院」稱號,成為全國第一家獲評該榮譽的自貿區法院。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為3個月,較建院初期縮短14.2個月,效率全國領先。前海法院首創系統規範的香港陪審員制度,先後選任三批81名香港陪審員參審案件1111件;聘請49名港澳台地區及外籍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跨境商事糾紛2811件,凝聚灣區解紛力量。\大公報記者 毛麗娟深圳報道
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同意設立,於2015年1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前海法院綜合辦公室主任張艷紅介紹,前海法院受理涉港商事案件數量領先。前海法院集中管轄深圳市第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015年2月至2024年12月,累計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1900件,覆蓋143個國家或地區;其中受理涉港商事案件14041件,是全國受理涉港案件數量最多的法院。
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數量冠全國
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審理效率領先。前海法院率先大幅簡化涉港澳案件訴訟程序,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為3個月,較集中管轄前縮短14.2個月,效率提升4.5倍。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數量領先。前海法院率先構建系統全面域外法查明與適用體系,首創境外法律專家在線出庭查明法律,依法尊重和保障當事人選擇適用域外法。累計適用域外法和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審理案件236件,其中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149件,是全國適用香港法審理案件最多的法院。
與港調解規則銜接 全國首創
前海法院首創涵蓋24項銜接點的跨境訴訟規則銜接體系。該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謝雯介紹,前海法院率先梳理了內地與香港商事法律規則異同,編寫出版《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研究》系列叢書,為跨境商事活動提供清晰指引,為大灣區示範法奠定基礎。規則銜接改革舉措入選廣東自貿區、廣東法院改革案例。
前海法院首創系統規範的香港陪審員制度,先後選任三批81名香港陪審員參審案件1111件;聘請49名港澳台地區及外籍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跨境商事糾紛2811件,凝聚灣區解紛力量。前海法院高標準建設ADR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累計調解案件14968件;在全國率先聘請三家香港調解組織調解涉港商事案件,香港調解組織已接收調解案件184件,調解成功67件,調解成功率43.5%。近年來,前海法院融合內地評估式調解和香港促進式調解,與香港調解機構聯合制定跨境商事爭議調解規則,成為內地首家與香港實現調解規則相互銜接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