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騙案追蹤】政府企業共同擔責 追討賠償用戶損失

部分國家防電騙法規及漏洞
部分國家防電騙法規及漏洞

  電騙集團肆虐全球 多國立法加強監管

  香港文匯報訊 電騙集團近年肆虐全球各地,手法層出不窮,令不少民眾受害,為此多國均立法打擊及加強監管。分析多國防電騙法例顯示,愈來愈多政府要求企業同時承擔反電騙責任,尤其銀行、金融機構、電訊營銷商和數碼平台不得事不關己,需要積極配合追蹤個案,違者需賠償受害人損失。

  英國支付系統監管機構去年10月頒布新政策,應對用戶授權支付欺詐個案(APP Fraud)。這項新政策適用於英國所有合資格金融機構和銀行,若用戶在授權支付期間遭到詐騙,用戶所屬銀行要賠償被詐騙的費用,最高賠償金額為8.5萬英鎊(約80.2萬港元)。過去銀行可以選擇自願賠償,新規要求銀行強制實施。

  英前年累計損失逾40億

  英國當局頒布的《金融年度詐欺報告》顯示,英國民眾單是2023年遭授權支付欺詐,累計損失近4.6億英鎊(約43.4億港元)。英國金融服務機構向當局報告的授權支付欺詐個案,2023年累計超過23.2萬宗,較2020年急增12%。新政策規定,如果客戶明確授權銀行等支付服務提供商(PSP)進行可疑付款,其後蒙受欺詐損失,PSP無需承擔責任,但PSP仍有追討責任,即銀行方面留意到可疑行為,必須配合當局調查、設法追回被騙款項。

  歐盟建議詐騙責任轉移銀行

  歐盟反詐騙辦公室近年提出設立詐騙責任轉移制度,如果銀行等機構未能完善客戶身份驗證等程序,令客戶蒙受欺詐損失,銀行需要擔責。客戶遭騙徒冒用金融機構名義詐騙個案中,相關金融機構若未及時預警,也需承擔部分責任。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考慮頒布類似措施,若客戶遭冒用金融機構名義的詐騙,可以向銀行尋求補償。

  新加坡本月初通過新法案,擴大警方打擊電騙權力,如果有證據顯示有民眾疑似正被詐騙,警方有權無須事先通知,即凍結這些人士的銀行賬戶、暫停可疑交易。泰國計劃本月頒布行政命令,要求銀行和電訊運營商承擔預防電騙責任,如果使用其服務的用戶遭詐騙,相關企業需賠償損失。

  網絡安全事務專家指出,現時多地電騙猖獗、手段多樣,各地政府都意識到僅靠單方面力量,無法獨立承擔打擊詐騙的責任,也無法顯著提升防詐騙效率。預防電訊詐騙需要政府、企業與相關機構共同擔責,提升民眾防詐騙意識,共同面對潛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