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需像防毒品一般防詐騙
劉予涵 學研社成員、傳媒人、政策分析師
近日,內地演員王星受騙前往泰國「拍戲」被綁架至緬甸電訊詐騙園區,幸好在中泰兩國官方民間的共同關注和努力下獲救。從獲救後王星驚恐的狀態可以想像他經歷了什麼。早前亦有港人輕信網上招聘廣告,被誘騙到東南亞遭禁錮及強迫從事電詐工作。
以東南亞為中心,近年電訊詐騙已形成龐大產業鏈,而背後勢力以華人為主,大中華地區成為重災區。內地公安部數據顯示,2023年單單國家反詐中心協調各機構攔截的涉詐騙案資金就有3,000多億人民幣。香港情況也在惡化,去年上半年錄得近兩萬宗詐騙案,佔整體罪案逾四成,涉案金額約45億港元,較前一年同期增長66.5%。台灣亦不遑多讓,去年11月單月詐騙案涉及126億新台幣,等於每天4.2億。可以講,電詐已成為華人社會最大的毒瘤之一。這骯髒的生意讓受害者輕則損失錢財,留下心理陰影,重則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
當然,防範詐騙需要全社會提高反詐意識,但客觀上人性就是有弱點,個人知識就會有漏洞,不能要求每個人都無限精明。於是,政府必須負起責任保護民眾免受傷害。
然而,特區政府對電詐問題明顯不夠重視,例如近期開始盛行的假冒微信(WeChat)客服的系列騙案,警方只在例行的常規發布會提了一提就過去了,根本不足以提高全社會警惕性,以至於後來坊間仍陸續發生同類案件。面對如此重要的民生議題,政府理應投入更多資源引入防騙科技,加強宣傳普及,增加主動調查並提高破案能力。同時應提升應對級別,動員其他政府部門,積極加入國際合作,主動打擊電詐產業。
篇幅所限不足以分析具體措施,不如濃縮成一句話:香港特區政府應當像防毒品一般防詐騙,這樣才能提升市民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