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法官傾向維持強售令 TikTok警告停止美運作

●TikTok內容創作者在聯邦最高法院外進行直播。 彭博社
●TikTok內容創作者在聯邦最高法院外進行直播。 彭博社

●TikTok支持者在聯邦最高法院外舉牌要求保留TikTok。 路透社
●TikTok支持者在聯邦最高法院外舉牌要求保留TikTok。 路透社

  聆訊質疑言論自由論點 暗示美政府國安考慮合理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周五(1月10日)就TikTok在美強制出售令一案進行聆訊,持續約2.5小時。多間美媒報道,透過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問,相信他們傾向於維持不賣就禁法案。多名大法官質疑TikTok一方關於保證言論自由權利的論點,轉而質疑該平台或被用作所謂秘密操縱,暗示美政府出於國家安全考慮的做法合理。TikTok方面警告稱,若法案生效,該程式會在美國停止運作。

  TikTok代表律師弗朗西斯科在聆訊中強調,不賣就禁法案是針對性嚴厲對待TikTok,只因為美國政府沒有實質證據,便擔憂中國未來或間接向TikTok施壓。不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屬保守派的羅伯茨聲稱,國會通過法案是不滿意外國對手收集美國用戶訊息,「我們是否應該忽視事實:該平台的母公司實際上要為中國政府做情報工作?」

  自由派大法官不認同法案屬封殺

  最高法院屬自由派的大法官卡根承認,TikTok將因為不賣就禁法案遭受相當嚴重的附帶影響。不過卡根稱,TikTok如果遭強制剝離、無法使用字節跳動的演算法,法案允許TikTok尋找其他可用演算法。自由派大法官傑克遜暗示,她不認同將法案解讀為「封殺令」,法案允許TikTok與字節跳動剝離後,按照自身條件營運。

  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則質問美國政府代表律師,認為國會應當考慮為TikTok平台貼上警告標籤,而非將其封殺。卡根也指出,美國歷史上從未完全禁止外國訊息傳入,暗示其認為「美國國會擔憂中國透過演算法操縱美國輿論」並不合理。代表TikTok內容創作者的律師費舍爾強調,依照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單純的思想不構成國家安全威脅,「(限制言論自由)不應該是美國做的事。」

  代表美國政府的司法部副部長普雷洛加聲稱,TikTok是美國的競爭對手所有,中國會將其用作武器,尋找一切機會削弱美國、試圖威脅美國的國家安全,「如果控制這一關鍵溝通途徑,我們很難預測(中國)會如何利用這一點,損害我們的利益。」

  弗朗西斯科強調,不賣就禁法案強制TikTok剝離其核心演算法非常困難,要在本月19日限期前將其拆分,在技術上更是完全不可行。被問及如果TikTok敗訴、法案生效會造成何等影響,弗朗西斯科稱,「據我所知,我們會停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