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獎金總額無上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香港舉報濫用公屋獎下周三起實施,舉報人最高可獲3,000元現金獎勵及感謝狀。房委會每年會預留100萬元用作獎金用途,並不會為獎金總額設上限。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預計每年會收到約2,600宗舉報,約一半有確切資料可跟進。她呼籲公屋住戶挺身舉報,強調阻止公屋被濫用、防止陌生人隨意進出,才能確保良好鄰里關係。
何永賢表示,當局近兩年半內向7,000戶涉濫用公屋或不符資格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可見打擊濫用公屋的效益很大,「若我要重建7,000個單位出來,需要70億元。還未算上土地平整,可能要做很多道路、渠道來滿足7,000個單位的要求。同時如果我收回一戶被濫用的公屋,把它裝修一下,編給下一戶,給一點時間下一戶想想,可能只需兩個月左右。」
何永賢:舉報才是保護鄰里關係
被問及是否贊成市民以跟蹤或偷錄的方式蒐集證據和調查,何永賢說:「任何情況下,市民應留意安全和守法,可以透過觀察或合法的方法取得資料。」例如,懷疑該住戶長居其他地方,大門長關;懷疑涉及違法租出單位,看見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部分拖着行李箱;懷疑被用作商業用途,發現放置大量健身儀器等,並非一般家庭住戶所用的器材;無人居住,單位被用作放置貨物等。
有人擔心公屋鄰里之間互相舉報造成糾紛。何永賢說:「調返轉睇,如果自己居住的屋苑和樓層,經常有無登記、無戶籍的陌生人出出入入唔知在單位內做乜,這些濫用公屋人士才是在破壞鄰里關係。」
何永賢表示,若同一個濫用公屋單位個案有多名舉報人,獎金有機會平分,「判斷(獎金金額)時,我們會看舉報是否關鍵資料。假如有個案,有幾個人提供資料,某位人士提供的是最關鍵(資料)、能幫到我們,我們會給這位人士3,000元。若幾個人提供很相同、一樣的(資料),我們分辨不到哪位舉報最關鍵,或三、四、或兩個人提供的資料都同樣關鍵,可能有機會平分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