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供款買樓值得探討

  龍漢標 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

  一般而言,香港的置業階梯大致可分為三個層級:第一層級是政府提供的出租公屋;第二層級是有政府資助的出售房屋,即居屋;第三層級是私樓。至於為什麼稱作階梯呢?從第一層級開始,一個住在公屋的家庭,當收入和資產達到某一個水平時候,自然希望可以住得好一些,擁有自己的居所,會考慮搬入居屋,而當資產和收入達到更高的水平時,又會產生購買私樓的念頭。於是這樣一層一層的進發,就形成了我們所講的置業階梯。

  安居樂業是中國人傳統觀念。擁有自己的居所安樂窩,令自己和家人住得安心,就可以專心發展事業,從而對居住地產生更大的歸屬感,所以安居樂業向來都是歷屆政府的一個主要政策目標。

  至於夾心階層,是指那些不符合入住公屋資格,卻又負擔不起自置居所的一群。而這一群人通常是年輕人,他們暫時未儲夠首期,想要完成置業安居夢相對是比較困難的。有人建議容許他們使用強積金 (MPF) 供款置業,這樣可行嗎?

  贊成考慮允MPF供款支付首期

  對於動用部分MPF供款以支付首期,筆者是一向贊成的,其原因是MPF供款動輒是三、四十年的投資,當一個人在工作初期,需要買樓而又缺乏首期的時候,如果他動用了部分MPF款項去支付首期,對他日後退休時可以提取的退休金額是不會有太大影響的。況且若果政策能協助一個人置業安居,居所可以邊住邊供,到退休時,該物業都已經供滿了,到時手上多了一層物業,豈非對他的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容許年輕人動用部分MPF去做首期買樓,筆者相信對樓市亦不會造成太大衝擊,因為買的樓是用來自住的,而非投資或投機。況且今日樓價已經作出了相當調整,就算再增加一批買樓的人,對樓市亦不會構成很大的刺激。

  其實新加坡老早已經容許國民動用公積金買樓,甚至供樓,做法十分成功。新加坡人用公積金購入政府興建的組屋,既可安居又可樂業,筆者認為這項政策是值得香港參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