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衞局:暫無意限制「回流醫病」

  香港文匯報訊 目前,已移居海外人士只要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就可以享有部分本地福利,例如「回流醫病」,衍生額外及不必要的公帑開支。在昨日立法會大會上,議員梁熙要求特區政府為所有福利政策及資助公營服務設立離港限制,以免已移居海外人士繼續享有該等福利及服務。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回應表示,如何定義常住香港、移居海外或回流居港,從而調整甚至限制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人士享用本地福利及使用公營服務是複雜的題目,需要廣泛討論才能達至共識。

  目前,持有香港身份證的病人以及訪港旅客到公立醫院求診,收費差異極大。例如持身份證到急症室,收費是180元,未能提供身份證登記,收費為1,230元。住院收費差距更大,合資格人士住普通科病房,每天120元,不合資格者收費5,100元。

  梁熙在會上質疑道:「我想問當局可否刀口向外,讓一分一毫的公帑用在我們香港市民,不是用在已移民的人身上,『回流醫病』已是公開秘密,為何當局視而不見?」有議員建議參考派發「消費券」的做法,限制已經申報永久離港,以及提早領取強積金者,不能夠再享用公共醫療服務。

  醫療存急切性 難定義身份

  盧寵茂認為難以執行,除非每年都對全港市民進行身份審批,「對於『外人』定義會有一個疑問,因為這些梁議員提到的,還是拿香港身份證,醫療服務特別是有偶發性,有急切性,如果所有750萬人看醫生,也要問你有否住在香港多久多長時間,這樣的審批機制,我們暫時無意推行。」

  他表示,任何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的人士及屬香港居民的11歲以下兒童,均可以符合資格人士身份,使用資助公營醫療服務。現時並無規定使用者需要居住香港某指定日數。因此,醫管局並無要求到醫管局接受服務的病人每次提供求醫時居港或離港天數的資料。鑑於醫療服務有偶發性及急切性,亦無法作年度審批申請,醫管局暫時無意要求所有持有香港身份證合資格人士,每次就診時提供居港日數資料並確定為「回流醫病」以限制其使用服務。

  他表示,特區政府會繼續留意社會的變化,不時檢視現有社會福利措施及公營服務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