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濫用公屋免「亂篤背脊」 計劃下周三起實施 議員指可有效揪出隱蔽個案

●房委會通過有關設立舉報濫用公屋獎的執行安排。圖為德朗邨。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房委會通過有關設立舉報濫用公屋獎的執行安排。圖為德朗邨。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為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問題,香港房屋委員會昨日宣布下周三(15日)起正式實施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凡16歲或以上人士,只要提供真實資料成功令濫用公屋住戶遷出,最高可獲3,000元現金獎勵及感謝狀。有關計劃規定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並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實名舉報制本身具有阻嚇作用,加上房屋署現有嚴謹的調查機制,無須擔心濫用舉報制度,並能有效揪出隱蔽的濫用公屋住戶。●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

  對於舉報制度,公屋住戶表示有需要時會使用。陳先生說:「3,0000元誘因不大,但有時真的看不過眼,就會舉報。」但也有居民表示,與鄰居經常碰面,不好意思舉報,「收錢『篤背脊』?若果我們真的很熟,我不會舉報他,除非我不認識他(濫用公屋者),或者跟他有仇。」

  16歲或以上符資格可做舉報人

  為釋除住戶的疑慮,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參加「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的人士必須實名舉報,他們的資料及身份絕對保密。市民可透過多種途徑參與計劃,包括舉報郵柬、房委會或房屋署網頁的電子表格等,除了房委會或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的16歲或以上人士均符合資格成為舉報人。每宗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並作出最終決定。

  對計劃實施前已進行實名舉報的個案,發言人補充,若調查尚未完結的個案在計劃實施後查明屬實,並成功向濫用者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屋署會主動聯絡有關舉報人徵詢是否參與計劃。

  提供虛假陳述 法律後果嚴重

  梁文廣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實名舉報的目的是防止參加者濫用舉報機制,任何人如果提供虛假陳述或使用虛假文書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這種機制能有效防止過去暱名舉報可能出現的濫舉報問題,確保舉報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該計劃會否影響鄰里關係?他認為,濫用公屋行為本身就是對社區關係的破壞,不僅造成資源分配不公,還會影響整體居住環境。透過舉報機制制止不當行為,反而能促進社區和諧發展。

  他認為,房署現有的調查流程和取證機制已相當完善和嚴謹,能夠有效保障舉報結果的公平性。即使出現個別特殊情況,現有的上訴委員會也能提供充分的保障,避免出現「冤案」。

  針對餘下隱蔽濫用公屋個案,梁文廣解釋,大部分濫用行為如隱瞞香港資產等較易查處,但對於隱瞞內地資產或間歇性違規使用公屋的情況,則需要依靠居民提供線索,「街坊生活長時間相處,有可能通過接觸發現異常,比如有人或不自覺炫耀。」

  他特別提到,目前濫用公屋的比例其實極低,超過99%的居民都能遵守規則,而現有的審核機制已經相當有效。因此,這項計劃的推出並非意味着要求居民彼此監視,而是對異常情況保持適度警惕,舉報制度只是一種輔助手段。

  獎勵機制宣揚公屋資源珍貴性

  梁文廣認為獎勵機制不僅鼓勵舉報,更重要的是宣揚公屋資源的珍貴性,並對潛在的濫用行為產生警示作用,有助營造公平良好的公屋社區環境。

  針對根本解決方案,他建議特區政府除了加強宣傳和打擊濫用外,更應該積極提供向上流動的渠道。「部分濫用個案源於居民經濟條件改善後,仍不願放棄公屋資源,因此鼓勵居民通過合法途徑退還公屋,將是減少濫用的另一個重要方向。」

  舉報濫用公屋獎執行安排

  ●實施日期:本月15日起 (計劃實施前已實名舉報的個案,在查明屬實後,住戶依舊獲發遷出通知書,房屋署亦會主動聯絡舉報人徵詢是否參與獎賞計劃)

  ●舉報人資格:除了房委會/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年滿16歲、能提供真實資料的人士皆符合資格

  ●舉報需知:必須以實名舉報、提出參與計劃,將由專人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

  ●舉報途徑:舉報郵柬;房委會/房屋署網頁的電子表格;舉報熱線;電郵給房委會/房屋署;通知屋邨辦事處

  ●獎勵:當房委會憑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獲感謝狀及最高3,000元

  ●評審委員會:負責審理性質複雜/有爭辯的個案,該會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並作出最終決定

  ●私隱:舉報人的身份會絕對保密;房委會/房屋署不會向舉報人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

  資料來源:房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