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勞資均應警惕中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廣濟)香港入境處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簽證管制)李冠宇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特區政府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已加強外勞輸入機制,確保僱主在無法聘得本地合適人手時,能合法輸入勞工填補職位空缺。他強調,入境處在輸入外勞事務中,與其他部門緊密協作,確保程序透明及合規。
李冠宇表示,入境處負責處理外勞簽證/簽註及進入許可申請,並會根據相關決策局或部門批出的配額或原則性批准進行核對。他強調,僱主在獲得原則性批准後,必須於六個月內安排輸入勞工提交簽證申請,並確保所有程序符合規定。當外勞簽證/簽註審批完成後,入境處將通知相關部門,以協助其掌握輸入勞工的行業及僱主情況,從而支持各輸入勞工計劃的檢討與執行。
同時,僱主須與勞務企業簽訂《內地輸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共同聲明書》,並確保勞工填妥「聲明及授權書」。上述文件須與簽證申請一併提交至入境處,否則申請將不獲處理。李冠宇提醒,僱主或僱員應對聲稱提供服務的中介或廣告提高警覺,核實其經營資格,以免受騙或導致申請延誤。
李冠宇強調,入境處將繼續與其他部門保持緊密合作,確保外勞輸入計劃的實施透明且合規,又呼籲內地工人及香港僱主提高警覺,選擇合法的勞務企業合作,並遵守相關申請規定,確保整個程序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