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媒體報道 保安局:已釋除業界疑慮
香港文匯報訊 對《明報》昨日關於政府提出規管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及其電腦系統的報道,保安局昨日致函該報,表示有關報道標題及內文偏頗誤導,只集中小部分業界在去年7月諮詢期內表達關注的意見。局方強調,政府在諮詢後期與業界的持續溝通及解說,已大致釋除業界疑慮。
保安局致函《明報》表示,政府在去年10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諮詢報告,已反映業界在意見書提出的超過600項意見及建議,並適當地採納部分建議及反映在《條例草案》中,例如放寬嚴重事故通報時限至12小時(其他事故至48小時)、加入嚴格的保密規定、加入就第三方服務提供者違反要求的免責辯護、取消通報變更擁有權等。
兩月辦15次會議解說立法建議
保安局在函中表示,政府在立法會就《條例草案》首讀和二讀時清楚表明已進行一連串與業界的簡介會及工作會議,包括去年11月舉辦了大型諮詢報告簡介會,為業界持份者解說諮詢報告,回應業界就意見書提出的提問及意見。在過去兩個月,政府與各個將被規管的界別進行了合共15場工作會議,進一步解說立法建議,了解不同界別的特性和營運情況,以確保日後制定的《實務守則》確實可行。
局方強調,經過持續溝通及了解,已大致釋除業界的疑慮,而業界普遍已沒有提出《明報》報道中提及的關注事宜。政府會繼續與業界持份者保持溝通,以完善落實法例及《實務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