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投資者在港設家族辦公室誘因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投資推廣署昨日公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民建聯財經事務發言人、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陳仲尼及會計界議員黃俊碩表示歡迎,預料縮短期限,以及考慮將聯名資產作為計算資產淨額,將大大增加申請人處理其家族資產以作資產證明的彈性,進一步擴大計劃的吸引力。

  倡檢討投資住宅門檻

  黃俊碩進一步建議在投資住宅門檻方面作出定期檢討:「現時門檻定為5,000萬元之上略高,因當中僅有1,000萬元可計入投資總額,與現時其他地區同類計劃比較,亦無明顯優勢。」他促請特區政府適時檢討有關門檻,但應該維持房產最多計算1,000萬元的規定不變,以確保投資者仍有至少2,000萬元投資於本港其他產業。

  對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即按《稅務條例》所界定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投資可計入計劃的合資格投資金額內,陳仲尼相信新措施將大大增加投資者在香港設立家族辦公室的誘因,估計會進一步吸引區內以至歐美地區的資金來港,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黃俊碩和陳仲尼又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考慮將聯合家族辦公室放入《稅務條例》(第112章)附表16E之中,讓聯合家族辦公室除了可享有單一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優惠同時,亦可以納入「新計劃」的淨資產計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