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處理車禍 相信法治免被誤導
文平理
九龍灣上周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架電單車懷疑被交通警員追截期間,遭一名休班海關關員攔截,電單車其後失控撞向路壆,27歲司機當場死亡。事件引起關注,有人更借題發揮,在網上不斷炒作事件,企圖煽動憎恨政府的激憤情緒。昨日警方表示,已拘捕一名40歲男子涉嫌干擾汽車罪,該男子已保釋候查。警方仍在調查有關案件,將會徵詢律政司意見。
生命寶貴,人命損失,令人傷感,沒人願見此不幸情況發生。香港作為法治社會,在任何情況下,市民都應遵從警方指示,絕不能在公路上逃避警方追捕,以免將自己和他人置於險境。警方、法庭會依法徹查事件、還原真相,秉公處理,彰顯法治公義,市民應相信警方和法庭,明辨是非,拒絕失實言論的誤導挑撥。
此次車禍導致人命損失,由於涉及到休班海關關員攔截的爭議,有人趁機上綱上線,利用網絡營造政府惡意執法、罔顧人命的輿論,明顯有帶風向、挑起仇恨的居心。
搞清案件焦點所在
其實,看待、討論此次車禍首先要搞清焦點所在,才能避免被帶偏。
首先,司機若遵從警方指示,停車接受警方檢查,不逃避追捕,此次車禍就不會發生。據報道,事發前電單車懷疑因車牌未安裝妥當,巡邏交通警發現後遂尾隨響號要求停車,惟司機未有理會並繼續行駛,最終釀成嚴重車禍;而電單車行車證及保險事後亦被發現已過期。
其次,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涉事司機無牌駕駛,會判第二級罰款,即罰五千元及最高判監三個月;若車牌無效,或無依交通警指示停車,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會被判第一級罰款,即罰款兩千元及最高判監三個月。可見,涉事司法若遵從警方指示接受處罰,處罰並不重。可惜,司機選擇逃避追捕,更在繁忙公路上飛馳,給自己及途人造成巨大風險,結果付出沉重代價。
至於涉嫌攔截電單車的休班海關關員有什麼法律責任,應該交由警方調查原因,有需要再移交法庭裁決。在網上眾口鑠金、未審先判,甚至製造針對政府的不滿和怨恨,這與本港社會尊重法治、理性持平的價值觀格格不入。
警方已表示,案發當日,已經以涉嫌干擾汽車罪拘捕一名40歲男子,他已獲准保釋候查。不過由於案情複雜,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正搜集所有適用的證據,並會再徵詢律政司意見。海關在回覆查詢時亦表示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案件召開死因研訊,陪審員會決定死者的致死原因及與死亡事件有關的情況,若是非法被殺,警方會重新審視證供以決定會否作刑事檢控。
香港始終尊重法治
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包括警方在內,特區政府和本港社會各界都珍視法治。警方、政府堅持依法辦事,公平公正,一視同仁處理違法問題。例如在2019年修例風波發生的元朗「721案」,警方不僅對「黑衣人」採取執法行動,亦拘捕了多名「白衣人」,已有9人罪成。這充分證明,警方執法行動並非針對個別政治立場的人士,而是以法律為依歸。香港始終尊重法治原則,堅持不偏不倚的法治精神,香港執法、司法機關根據法律規定,以事實為依據,遵循法定程序,秉公獨立辦案,進行客觀公正的審理並作出相應懲處,市民應對香港法治保持堅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