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政涉港澳要點
1.省級認定的粵港澳聯合實驗室,一次性獎勵300萬元(人民幣,下同)。
2.港澳地區的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創新平台在南沙經營或研發,按投入30%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3.鼓勵創新主題聯合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發起或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按立項分配金額的1:1給予最高2000萬元配套支持。
4.在「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南沙聯合基金」設立港澳專題項目,單個項目最高資助300萬元。
5.對與港澳共建創新平台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6.對引育創賽獲獎港澳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大公報記者黃寶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