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北京自動駕駛汽車條例4月施行 適用個人乘用及公交服務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將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推動北京自動駕駛汽車發展邁入「法治時代」。《條例》新增「個人乘用車出行」這一應用場景,將自動駕駛汽車的應用範圍拓展至私家車。專家預計,2025年有望開啟中國智能網聯汽車普及應用元年。
該條例共七章四十八條,重點在自動駕駛技術創新、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上路通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規定,為L3級及以上自動駕駛汽車市場主體提供清晰、透明、可預期的制度規範。根據該條例,北京市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於個人乘用車、城市公共汽電車、城市運行保障等出行服務,自動駕駛車輛經過道路測試、示範應用、安全評估等程序後,可申請開展道路應用試點。
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該條例從鼓勵多種技術路線融合發展的角度出發,對自動駕駛汽車所需的基礎設施建設作出了詳細規定。包括智能化路測基礎設施的建設、自動駕駛高精度地圖的安全應用,以及通信網絡的覆蓋等多個方面,旨在構建一個完善的自動駕駛汽車運行環境。
在安全保障方面,該條例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安全保障的相關要求,旨在平衡促進產業發展與保障首都安全的關係。包括自動駕駛汽車的測試標準、安全評估、事故責任認定等多個方面,確保自動駕駛汽車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進行運行。
近期,多地出台了關於智能網聯汽車的相關規定,並計劃於明年集中落地。2024年7月,由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國家人工智能產業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2024版)》,對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產生積極影響。隨後發布的《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北斗規模應用試點城市遴選的通知》提出鼓勵依託車聯網、智能網聯相關平台建設,全面擴大重點營運車輛、公共領域車輛、商用車和乘用車北斗搭載比例。日前,武漢發布《武漢市智能網聯汽車發展促進條例》,將於2025年3月1日施行,提出統籌車路雲一體化建設的要求,並制定了相應的實施規劃。陝西西咸新區和山東青島也都出台了智能網聯汽車的相關規定。
專家:今年將成中國智能網聯汽車普及應用元年
北京前沿未來科技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陸峰對香港文匯報表示,近期多地出台的智能網聯汽車的相關規定,一方面將推動智能網聯汽車從城市特定區域的試驗場試點應用,向城市更廣泛的物理空間區域普及應用全面邁進。另一方面,也會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供給側、消費側、監管側等各方面加速完善,形成更加安全可靠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全面推進體系。
談及2025年的自動駕駛展望,陸峰表示,經過多年試驗場的測試,2025年將開啟中國智能網聯汽車普及應用元年,相信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城市在推動智能網聯汽車普及應用的政策供給將會加速完善,為智能網聯汽車全面上路提供更加可靠的法律保障。越來越多的城市將會支持個人乘用車、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車、城市運行保障等出行服務領域開展自動駕駛全面應用。另外,更多城市開展自動駕駛的全面應用,一方面會推動汽車產業鏈各環節軟硬件和服務按照自動駕駛的新要求提檔升級,另一方面將加速推動汽車產業重新洗牌,品牌整車企業掌握自動駕駛的能力將決定其在汽車產業中的地位和生存機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 朱燁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