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優化安排今實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中國證監會2024年4月19日宣布的五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之一的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今日起(2025年1月1 日)正式實施。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昨表示,新安排下產品種類增加,有助提升內地基金界南下配置資金的誘因,同時透過海外投資推動產品多元化,惟需要一段時間讓基金公司熟悉市場運作。

  三方向優化措施

  優化措施包括:把互認基金於對方市場銷售的規模佔基金總資產的比例上限,由50%放寬至80%;允許互認基金將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香港互認基金可向與中國證監會訂立了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司法管轄區的同一集團內的海外機構作出授權,內地互認基金可向受證監會可接納監察制度所規限的司法管轄區的同一集團內的海外機構作出授權。

  此外,互認基金產品類型增加「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基金類型」,為進一步拓展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