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勞資糾紛個案年升17.8%

●工聯會表示,2024年勞資糾紛個案求助上升,呼籲工友簽約時要留意細節,慎防不合理及懲罰性條文。
●工聯會表示,2024年勞資糾紛個案求助上升,呼籲工友簽約時要留意細節,慎防不合理及懲罰性條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昨日公布2024年勞資糾紛數據,該年首11個月共處理198宗個案,較2022年的143宗和2023年的168宗分別上升38.4%和17.8%。共接獲232人求助,涉及申索金額逾1,800萬元,按年上升24%及4.7%。求助個案以追討欠薪及解僱時計算長期服務金爭議居多。工會還發現部分僱主剝削工友權益的慣用手法,包括在僱傭合約上設「不合理及懲罰性條文」及「假底薪」。

  232人求助 共申索逾1800萬元

  工聯會表示,2024年接獲追討欠薪及長期服務金的個案,分別為55宗及26宗,按年分別增加50宗及12宗,升幅明顯。工會相信在經濟欠佳的情況下,部分商舖難以經營,透過裁員節省營運成本,部分更突然結業,拖欠僱員應有的薪金及解僱補償等,引發糾紛。

  出席記者會的美容業工友講述遭遇時表示,其僱傭合約條文例明離職須提前18個月通知,底薪為每月12,000元,包固定工資 5,000元、酌情獎金5,000元、良好表現獎金2,000元。她沒留意到,合約條文註明酌情獎金及良好表現獎金是公司酌情發放。返工一個月後,僱主只支付4,000多元酬勞,低於最低工資,說好的12,000元竟成「假底薪」。她擔心要賠償18個月代通知金,所以又工作一個月,希望收入有所改善,但第二個月仍只發出約8,000元的工資,她最終因工資水平無法負擔正常生活而離職。所幸經工聯會協助後,在勞審處申索得直,取回應有薪金。

  工會亦曾接獲護理業工友求助,在合約上,有條款列明如工友在合約簽訂的一年內,在未得公司轉介的情況下,擅自為公司旗下的合作單位工作,需要支付一次性中介服務費10萬元。工聯會權委主任丘燿誠建議,有關部門需加強勞工權益的教育和宣傳工作,及適時檢討僱傭條例加以完善,並呼籲工友簽署文件時,應仔細閱讀條文,如遇上勞資糾紛即向中心及工會求助,維護自身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