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涉明愛醫院等爆炸案 控方:被告謀劃再在將軍澳放炸彈

●港鐵羅湖站爆炸案案發後,羅湖站大堂一度暫時封閉。 資料圖片
●港鐵羅湖站爆炸案案發後,羅湖站大堂一度暫時封閉。 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羅湖站現場遺下爆炸品殘骸。 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羅湖站現場遺下爆炸品殘骸。 資料圖片

●明愛醫院爆炸案當日,急症室男廁被炸毀。 資料圖片
●明愛醫院爆炸案當日,急症室男廁被炸毀。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警方在2020年3月偵破在社交媒體上自稱「九十二籤」的黑暴極端團夥,其後拘捕多人。其中,8名涉案被告分別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以及「企圖製造炸藥」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在8名被告中,7人串謀3次爆炸事件,包括明愛醫院和羅湖港鐵站爆炸案。有被告曾在涉案Telegram頻道以「九十二籤」名義發帖文承認責任,警告醫護「不想死就立即罷工」,聲言目的是迫使政府「封關」。該7人更計劃於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炸彈,惟警方及時行動而未能實施。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首7名被告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用煎鍋製炸彈 Tg討論引爆

  控方指,何卓為自2019年6月1日起租用宏創方503室,李嘉濱則從2019年11月2日起租用宏創方1008室。該兩單位用來儲存爆炸品原材料,製作、試炸炸彈,以及計劃串謀爆炸案的事宜。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曾在單位內製作炸彈,楊怡斯亦曾到訪503室。大廈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各人出入該單位。

  控方案情指,李嘉濱負責將炸彈放在明愛醫院的男廁,張家俊負責製作炸彈遙控器,吳子樂則負責使用Tg機械人遙控爆炸。2020年1月25日,李嘉濱在大角咀購買煎鍋、鏟、玻璃樽,用來製作爆炸品,經化驗發現兩隻碗內有硝酸鉀,煎鍋驗出70%硝酸鉀、30%糖。專家證人解釋硝酸鉀和糖是爆炸品常見成分。單位內的雪櫃驗出何卓為的指紋,煲蓋上則驗出李嘉濱的指紋。

  2020年1月27日明愛醫院爆炸案現場留有一個玻璃樽,該玻璃樽與李嘉濱購買的玻璃樽,底部有相同的標籤。控方指被告在503室,用該煎鍋製作炸彈,並展示大量從被告電話擷取的Tg群組訊息以及一些私訊,除第六被告張琸淇,其他人均不承認是涉案Tg用戶。

  明愛醫院爆炸案發生後的凌晨近5時,Tg頻道「九十二籤」發出信息,承認放置了煙霧彈,稱:「我們將先放置第一個煙霧彈,作為第一次警告,及後將會放置真正的炸彈。真正的武力」,並指行動目的是迫使醫護罷工,從而迫使政府封關,又稱是次行動目的是要帶出一個信息:「我們做得出,不想死就立即罷工。而下一步我們將會針對關口行動……」控方在張家俊的電話中發現「九十二籤」這段信息。

  港鐵羅湖站爆炸案發生於2020年2月2日下午。港鐵清潔工李瑞陽發現往羅湖列車的尾卡車有一個環保袋,遂轉交給月台台長張偉榮,張偉榮發現內有一個4寸乘4寸的黑色物體,外有電線包裹及有紅燈閃爍,於是報警,並將環保袋放在台長室外。該裝置其後爆炸。控方指,該裝置由電線、電路板、玻璃樽、電子火柴、化學品、電話卡等組成,經電話卡接收信號後,便會爆炸。

  控方表示,2月2日下午5時許,賬號為「夠鐘食飯」的吳子樂,草擬了一個聲明及在Tg群組內發布,其後李嘉濱修改了該聲明;相關聲明內容在晚上 7 時半發布在「九十二籤」公海群組內,稱「……這次的羅湖炸彈是我們放的,關口炸彈我說得出做得到……放炸彈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不管香港警察的布防有多嚴密,我們都有不同方法放置。我衛我城,歡迎親身體驗炸彈威力……」聲明內容與「夠鐘食飯」草擬的內容大致相同。

  案件下周一續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