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嚴打酒駕毒駕 拘12人扣37改裝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在本月8日和9日一連兩日在區內打擊酒駕及毒駕,要主要幹道設置路障及重點巡查酒吧,截查可疑車輛及進行反超速行動,並向駕駛者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間警方拘捕12名男子,並截獲37輛大玩「飄移」或經非法改裝的私家車,當中一名30歲男子涉嫌在青衣繞圈表演「飄移」,被警方以危險駕駛罪拘捕。
被拘捕的12名男子(24歲至67歲),分別涉嫌危險駕駛、偽造文件、沒有許可證在禁區內駕駛、酒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及停牌期間駕駛。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人員亦在行動中扣留32部懷疑改裝車輛作進一步檢驗,另外亦就超速違例發出共162張定額罰款告票。
其中一項行動,特遣隊人員9日清晨時分巡查青衣青尚路一帶,發現一輛私家車在迴旋處不斷繞圈玩「飄移」,過程歷時10多分鐘,多人在場觀看。警方當場截停該私家車,並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30歲男司機,他報稱的士司機,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在現場發現日產、寶馬和萬事得等4輛懷疑經非法改裝的私家車,例如改裝死氣喉。人員遂向車主發出欠妥車輛報告,並將涉事車輛扣留至汽車扣留中心,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非法賽車、酒後駕駛及毒後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除會被罰款,亦會判處入獄,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在各區進行執法打擊酒後駕駛、非法賽車、非法改裝車輛及其他交通違例事項。透過嚴厲交通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暢通、保障市民安全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