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普及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互聯網平台不得發布偽科學反科學信息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社及中新社報道,科學技術普及法修訂草案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在加強科普信息審核監測方面,修訂草案明確,各類互聯網傳播平台應當建立健全發布科普信息的科學性審核機制,不得發布偽科學、反科學信息。對經證實屬於偽科學、反科學的信息,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
中國科學技術部部長陰和俊當日受國務院委託對修訂草案作說明時表示,現行科學技術普及法於2002年公布施行,對促進科學技術普及、提高公民科學文化素質、推動創新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解決科普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有必要修改現行科學技術普及法。從現行的6章34條增加到8章60條,主要包括明確科普的總體要求和目標方向、強化科普社會責任、促進科普活動、加強科普隊伍建設、強化保障措施等內容。
修訂草案明確國家推動新技術、新知識傳播與推廣;部署實施前沿技術領域重大科技任務,應當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科普;加強突發事件預防、救援、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科普工作,完善應急性科普響應機制。
發布者應對內容合法性科學性負責
在加強科普信息審核監測方面,修訂草案明確,提供科普產品和服務、發布科普信息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對科普內容的合法性、科學性負責。各類互聯網傳播平台應當建立健全發布科普信息的科學性審核機制,不得發布偽科學、反科學信息。對經證實屬於偽科學、反科學的信息,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
修訂草案還規定,國家加強對科普信息發布和傳播的監測與評估,對傳播範圍廣、社會危害大的虛假錯誤信息,科學技術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予以澄清和糾正。
明確各類教育機構科普責任
中國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培訓處處長、研究員彭春燕指出,修訂草案把科學教育作為科普一項重要內容,明確了各類教育機構的科普責任,將激發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作為素質教育重要內容,把弘揚科學精神和科學家精神貫穿於教育全過程。
修訂草案對各級各類學校的科普責任進行了細化,如:高等學校應當發揮科教資源優勢,開設科技相關通識課程,開展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教育。中小學校應當完善科學教育課程和實踐活動,激發學生科學興趣,培養科學思維、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根據學前兒童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加強科學啟蒙教育,培育、保護好奇心和探索意識。
健全科普人員評價激勵機制
從深耕科普的院士大咖、科研骨幹到扎根鄉村的科普教師、科技志願者,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科技人員主動向公眾傳播前沿科學知識、提供科普服務,最新數據顯示,2022年中國科普人員達199.67萬人,其中超過八成為科普兼職人員。必須進一步提高科普人員素質,加強科普人才儲備,為開展科普活動提供有力保障。
為此,修訂草案新增了「科普人員」一章,圍繞建立專業化科普工作人員隊伍,鼓勵和支持老年科學技術人員積極參與科普工作,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職業學校設置和完善科普相關學科和專業,完善科普志願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等內容作出規定。
與此同時,修訂草案對健全科普人員評價、激勵機制作出規定,鼓勵相關單位建立符合科普特點的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等評價制度。
「我們在調研中發現,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普的認同度高、意願強,但由於實質性的考核評價機制缺失,導致其行動力偏弱,從科研到科普的鏈條不暢通。」彭春燕說,這一規定直面問題核心,將極大增強科研人員投身科普事業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