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暴動4人罪成 孿生兄弟入教導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7月1日,一批黑暴分子在金鐘龍匯道一帶掀暴動,用鐵馬衝擊警方防線及投擲硬物。其中,案發時年僅14歲的一對孿生兄弟和另兩名男子受審後,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成。暫委法官張志偉昨日根據報告建議判處孿生兄弟進入教導所,餘下兩男則因案件延誤等因素,獲酌情減刑3個月,被判監3年。
被告依次為現年39歲的項目主任周子瑋、20歲學生戴嘉平、20歲學生戴嘉正、33歲汽車技工袁恩霖。4人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其中戴氏兄弟現於大學求學。
另兩人判囚3年
張官判刑指,是次暴動為時99分鐘,高峰時有200人至300人參與。其間,有人投擲雞蛋、雨傘及水樽,噴射液體,將三角鐵欄推向警方,癱瘓交通,對市民造成滋擾,規模屬中等至嚴重程度的暴動。
張官指出,是案中有人戴口罩頭盔,使用煙霧彈,是有預謀參與暴動,而蓄意留守、鼓動暴動者應以3至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周子瑋及袁恩霖以3年3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案發後檢控需時很長,被告經歷漫長等待,故酌情減刑3個月,判監禁3年。
張官引述報告指,20歲孿生兄弟戴嘉平和戴嘉正適合進入教導所,指兩人案發時年僅14歲,容易受他人及社會氣氛影響,失去判斷力,低估法律後果。雖然兩人明言希望直接判監,然而參考案例,認為判監不符社會整體及個人利益。
張官指出,教導所內長期監管,半天上課,半天職業培訓,全面紀律及性格塑造訓練提供了足夠品格價值觀教育,屬合適判刑選項,不會過輕或過重,遂依建議判兩人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