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適用人士:

  有意來港創業或工作,已確實獲得聘用的科技人才,聘用公司需獲創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額。

  入境要求:

  ■主要從事先進通訊技術、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網絡安全、數據分析、數碼娛樂、金融科技、綠色科技等技術範疇的研發工作。

  ■持有具特別認受性的大學所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或數學(STEM)學科學位。薪酬不低於類似職位的市場薪酬水平。

  ■符合創新科技署發出的獲發配額通知書上就相關職位列明的特定條件。

  逗留期限:

  一般申請 3+3+2年

  頂尖人才 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