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伏屍瀑布 夫婦涉案被捕
死者曾與男疑兇同到現場 頭被撞擊四肢傷
香港仔瀑布灣公園前日發現一名非華裔女子伏屍瀑布底,全身僵硬及頭部有遭重物襲擊傷痕。據悉,死者是一名在港工作的印尼家庭傭工。港島總區重案組列作謀殺案跟進,發現一名男子曾與女事主在本周日晚上,一同乘的士到達涉事的瀑布灣公園,於是迅速鎖定一名外籍男子,但警方發現他和妻子在案發後潛逃內地,於是通緝二人,至昨午夫婦突由內地返港,在西九龍高鐵站被拘捕,丈夫涉嫌謀殺,其妻子則涉嫌協助罪犯。據了解,男疑兇與女死者相識,正循多方面調查殺人動機,包括感情和錢財糾紛。至於男疑兇與太太在事發後,為何突然前往內地?目的是什麼?暫時仍是一個謎。
案中女死者25歲,4至5年前來港任職家庭傭工。至於被捕夫婦,男疑兇34歲,是持香港身份證的外籍人士,其36歲妻子則是香港居民,兩人居住香港仔鴨脷洲。調查顯示,女死者並非在被捕夫婦家中工作,男疑兇與女死者相識有一段時間,惟兩人的真實關係和疑兇殺人動機等,需進一步調查。
另有消息指,疑犯為英籍商人,與死者疑有逾1年的情侶關係,案發前曾一同前往公園「短敘」。
初步驗屍報告顯示,女死者額頭及後腦均有由硬物撞擊的創傷,傷口由2厘米至4厘米不等,另外四肢亦有多處損傷,相信受傷後在水中溺斃。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冼國明昨晚簡介案情指,案發後經翻查兇案現場一帶的「天眼」以及綜合證人消息,發現男疑兇與女事主在本周日(27日)晚上約11時,一同乘坐的士到達香港仔瀑布灣公園,其後兩人前往瀑布頂部,逗留約30至40分鐘後,男疑犯獨自離開現場及截乘的士離開。直至28日早上7時50分,有晨運客發現公園瀑布底近沙灘位置,有一名赤腳女子昏迷水中浮沉,於是通知公園職員報案。消防員、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證實女子明顯死亡。
夫婦內地返港被扣查
警方發現女死者的個人財物全部都在現場,根據其手機等資料,鎖定男疑兇身份並到其寓所調查,但發現人去樓空,懷疑與案有關的證物亦消失,疑兇妻子涉嫌知情下協助丈夫逃避警方調查,追查下證實他已與妻子在28日前往內地,有理由相信他潛逃,於是通緝二人歸案。昨日下午5時,涉案夫婦乘搭高鐵從內地返港,在西九龍站被警員拘捕,二人將被通宵扣查,警方將追查手機通訊內容,調查男疑兇犯案動機。
瀑布灣早於香港開埠之前已廣為人知。清朝嘉慶初年,重新修纂的《新安縣志》選出新安八景,其中「鰲洋甘瀑」所指的正是瀑布灣的瀑布,亦在四十年代前被記載為「香港八景」之一。另一方面,十九世紀時來往廣州經商的歐洲貿易船隻抵達珠江口時,大多會停留瀑布灣避風和取用食水,並稱此處為香江。
七十年代鄰近的華富邨入伙後,不少兒童都喜愛到瀑布灣的淺灘玩耍,但其後發生小童溺斃的意外。為免再有意外發生,當局封閉通往淺灘的道路,但近年仍有人在該處溺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