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牆鬆綁開發土地 推動經濟穩健發展

  盧偉國 立法會議員(工程界)

  立法會近日就特區政府應該如何更進取地開發及善用土地,推動經濟及產業發展,有一番熱烈的討論。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強調,特區政府會大力精簡土地發展程序,明文要求所有審批部門擔當促進者角色、致力精簡流程,並會繼續拆牆鬆綁,包括善用業界資源提速提效、減低建造成本、擴大項目協調工作等。的確,不論公共基建工程,還是收回土地方面,現時還有不少瓶頸待突破,特區政府應拋棄不合時宜的規矩程序,以創新思維節約開支、加快發展效率,高效推動本港經濟和產業發展。

  土地是香港珍貴的資源,土地供應不足一直制約了香港經濟及產業發展。特區政府於2021年10月公布《香港2030+》的最終報告,評估推算期為2019年至2048年,整體土地需求估計約5,800至6,200公頃,已推展或處於較成熟規劃階段的土地供應約3,200公頃。換言之,到2048年,預計香港將欠缺約2,600至3,000公頃土地。當局曾表示會多管齊下增加土地供應,中至長期約有4,100公頃的可能供地項目,包括明日大嶼、北部都會區和若干填海項目,或有助解決土地短缺的問題。

  精簡土地發展行政程序

  基本法第七條賦權特區政府負責開發、使用和管理土地,特區政府應積極承擔主體責任,拋棄不合時宜的條條框框,以創新思維制訂土地供應的計劃及指標,以推動本港的經濟和產業發展。

  首先,特區政府應完善相關的法例、規則及行政指引,進一步精簡土地發展的各項行政程序。立法會在2023年7月13日三讀通過《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透過精簡及縮短法定時限、避免重複性質相近的程序,以及授權特區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等辦法,預料可將非大規模項目「生地」改成「熟地」的時間,由最少6年減至4年,大規模項目會由13年大幅減至7年。

  然而,當局不應就此止步。例如,特區政府今年2月就北部都會區公路勘查研究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估計研究需時38個月,花費達11.3億元。本人和不少議員都批評用時過長以及費用過高,流程重重疊疊。一項道路工程都要花費大量金錢與人力做研究,11.3億元的前期研究和勘察費用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社會主流意見都認同,特區政府當前應集中資源,優先推動北都區發展。我認為,當局對此應發揮創新思維,秉持政府主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原則,促進公私營合作,積極探索多元化的土地發展模式。例如,為了吸引新興產業中的龍頭企業落戶,對於用地需求較大的企業,可以先行先試直接批地。特區政府採納工商專業界的建議,試行「片區開發」模式,並物色了三個片區作為試點,加快北都區建設,除了可提升經濟和社會效益,也有助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

  試行片區開發加快北都建設

  然而,當局在發展土地時,要收回部分棕地,而現時不少棕地有企業進行業務,涉及不同行業,例如大型建築器材維修廠、建築物料儲存倉庫等。在今年6月13日的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上,本人明確表示,期望特區政府督導相關部門官員,確保在收回棕地前,檢視土地規劃,以及考慮清楚如何提供新土地,協助受影響企業繼續營生。否則連建造界的產業鏈都因收回土地而斷裂,又如何協助實現香港的基建藍圖?

  此外,《政府租契續期條例》已於今年7月5日生效,確立了租契續期的新法定機制,由地政總署定期在租契到期前,於政府憲報刊登「續期公告」,獲續期的適用租契,將自該租契的屆滿日期翌日起續期50年,無須補繳地價,原有的產權負擔、權益及權利將會原狀過渡,免卻業權人逐一簽立續期文件的繁複手續和費用。只有不獲續期的租契才會逐一列於「不予續期列表」。首份「續期公告」已於7月5日刊憲。

  從此,土地租契續期更方便,更重要的是,清楚表明「2047年不再是大限」,令市民放心,令投資者安心。特區政府應通過網上網下各種渠道,就土地租契續期措施向海內外大力宣傳,派下「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