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專欄】自僱人士記得參加強積金
積金局
強積金制度旨在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累積儲備,為未來的退休生活提供基本保障。除了一般僱員外,自僱人士亦必須按強積金條例參加強積金計劃。你或者會問:「我是否屬於自僱人士?我要如何登記參加強積金?」
不論你是獨資經營者、合夥公司的合夥人、自由工作者(例如的士司機、化妝師和補習老師等)、甚或是「斜槓族」身兼多職,只要你符合下列三項特點,你便是需要供強積金的自僱人士。其一年齡介乎18至64歲;其二透過生產或買賣貨品,或透過提供服務以賺取收入;其三不是以僱員身分受僱的人士(即是為自己工作的人 )。
根據強積金條例,當你成為自僱人士的首60日內,便須自行選擇強積金計劃及開立自僱人士賬戶。自僱人士參加強積金計劃亦不複雜,只要記住以下步驟,就能輕鬆辦妥:按自己的投資目標、人生階段、風險承受能力等,參考不同受託人提供的銷售文件及基金便覽等資料,比較不同強積金計劃;選定受託人及強積金計劃後,直接聯絡該受託人開立自僱人士賬戶,及填寫申請表格(須註明所選取的強積金基金、申報有關入息及選擇作出供款的周期(按年或按月),就稅務居民身份作出自我證明(即申報僱員是否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有稅務居民的責任)。
開立賬戶由「積金易」處理
其中一點要注意,如果你心儀的強積金計劃已加入「積金易」平台(「積金易」),以上開立賬戶的行政工作須交由「積金易」而非受託人處理。你首先要以成員身分註冊「積金易」,之後便可在「積金易」的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平台開立強積金自僱人士賬戶。日後你亦可以於「積金易」使用電子方式供款,及處理申報有關入息資料等行政工作。
積金局熱線:2918 0102 www.mpf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