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市民之恒產

  蔡思行 學研社成員 歷史研究者

  《孟子》有言︰「民之為道也,有恒產者有恒心。」任何為民生活所計擔憂的政府,都要不斷思考解決人民恒產問題的方法。在現代,民之恒產有兩項︰居所和賴以「搵食」的產業。這些都是今屆特區政府特別着重的地方。

  特首李家超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對解決「劏房」問題着墨不少,提出「簡樸房」的標準,希望在2026年起逐步解決劣質劏房的問題。

  基層住屋問題固然要解決,但如果有十句反映香港市民之苦的說話,一定會包括這句︰「租樓,咪同人供樓!」因此,施政報告發表後,便有市民提出相信大家心中說了萬遍的話︰「提取強積金作首期置業。」特首回覆指,現在提取強積金,會使未來退休保障變得空白,但政府會研究這方案,不會排除這樣的可能性。

  市民和特首的考慮都對。根據筆者的經驗,對於在職有固定收入的夫婦,和肯預支一年租金的退休夫婦,業主都是選擇租給前者!因此,退休除了有現金儲蓄,更需要「有瓦遮頭」﹗

  要做到大部分有供樓能力但遲遲未有足夠首期的家庭,在65歲前能供滿一層自住物業,需要多管齊下︰第一,建立「強置易」計劃,容許35歲以上仍未曾置業的市民,一次過提取強積金作為首期,購買政府興建的居屋或「新夾屋」;第二,政府開始興建讓家庭月收入介乎6萬至9萬元人士購買的「新夾屋」。私人發展商如興建「新夾屋」,政府可給予它們地價上的優惠;第三,通過租者置其屋、居屋或「新夾屋」計劃置業的市民,未來要售出單位,只能按購入價加上歷年通脹率,售給政府或合乎這些計劃資格的人士。計劃清晰的目標是安居樂業,不是如過往般以此致富。

  搭建由簡樸房、公屋、租置屋、居屋至新夾屋這完整向上流動的恒產階梯,讓基層和有專業工作的市民可以安心拚搏和生兒育女,這樣生活就充滿幸福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