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環保餐具疑冇走塑

  半年適應期結束 市民搶一次性產品備用

  俗稱「走塑」的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法例今年4月22日生效,法例賦予的半年適應期昨日正式屆滿,今日起食肆堂食或外賣提供發泡膠餐具、膠刀叉、膠飲管、膠攪拌棒等均屬違法,商店亦禁止販售。本報記者昨日巡查佐敦一帶多間食肆,大部分餐廳已提前轉用環保餐具,但個別小店仍使用受管制的膠餐具,亦有食肆有大量膠餐具存貨。不少市民趁最後一日搶購塑膠一次性餐具,留作日後自用。記者亦發現,有自稱為合格的環保餐具,疑似含有受管制的塑膠成分,隨時令食肆負責人誤墮法網。

  昨日是「走塑」適應期最後一日,環保署近月已加強宣傳,提醒業界做好準備。佐敦一間茶餐廳負責人溫女士向記者表示,數月前該店已有意識地減少塑膠存貨,轉用環保產品,「成本是會貴一些,具體我沒有計算,但是既然法例已經生效,我們都會盡量去遵守,之前有政府人員過來向我們解說。」她認為,半年適應期太短,相信有一些店主仍在調整中,希望政府盡量延後第二階段法例。

  主營麵食的高女士表示,該食肆經營兩年多,主要做街坊熟客生意,堂食居多,外賣較少,法例對經營整體影響不大。「我們沒有製作飲品,都是現成的樽裝或紙包飲品,外賣餐具是筷子,本身就是竹製,就是湯匙要換環保產品。」她表示,外賣客人基本是附近居民,會主動提出不要餐具。

  雖然大部分食肆已跟從規定,記者卻發現個別小店仍繼續使用受管制膠餐具。其中一間售賣印度食品的店舖櫃枱上仍擺放大量膠叉,記者詢問店員是否會向顧客派發,她推說自己不是負責人,不清楚如何安排。

  違規者予10天改善期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相信6個月適應期足以讓食肆清空即棄膠餐具的存貨,他認為無論是市民或業界均已適應法例要求,沒有理由繼續拖延執法。他指即日起政府發現違法,會先發出警告信,並給出10個工作日的改善期,他形容已是「再次讓步」。

  不過,即使店主有心守法,市面環保餐具也非全部合格。中餐廳負責人林女士向記者展示一款透明匙羹,她指由於顧客對於紙匙投訴頗多,不適合該店的熱湯,她在供應商建議下轉用新款匙羹,「他們說是合格的,檢查後可以用的,我也沒有特別去查。」該款匙羹上印有「01」字樣,疑似常見用於標註PET塑膠製品的號碼,PET多用於製造飲料瓶、餐具等。而政府管制範圍亦包含全部或部分由塑膠製成的指定即棄膠餐具。

  有環保餐具零售商亦表示,紙飲管有不同款,部分產品塗上「塑膠淋膜」,就屬不合格。他憂慮餐飲業界對相關認知不足,供應商亦未必清楚,將來政府執法時,有機會令食肆在不知不覺中墮入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