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鏡/損害商譽的唯利是圖\蔡樹文
消費者委員會檢視超過60件於過去約3年半在容量或重量上有變動的超市貨品,發現當中逾9成的容量或重量均有所減少,「瘦身」最高達到3成,有3款貨品在不足3年內更「減磅」2次。若以貨品的平均每單位建議零售價計算,近4成獲廠商提供建議零售價的貨品「變相加價」幅度逾10%,升幅最高的更達到26.2%。
香港現行法例沒有對超市貨品價格作規限,但某些在超市出售的知名食品及日用品,出現容量或重量減少,售價維持不變的情況,難免有部分消費者蒙在鼓裏。貨品悄悄「縮水」,商家基本上不會就此宣傳,相關做法在消費者眼中,是「變相加價」的掩眼法,顧客捱貴貨之餘,貨品商譽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
商家與其「側側膊,唔多覺」暗地裏加價,倒不如大大方方向消費者表白,換來的是消費者諒解,而非劣評,開誠布公也是公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