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余華英的犯罪之路
●1984年,時年27歲的王加文在雲南大理結識了時年21歲的余華英。
●1990年,王加文因犯盜竊罪被原大足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1991年左右,余華英在大足打工時結識木匠龔顯良,並與其生下一名男嬰。據央視報道,余華英將自己的孩子以5,000元賣了。在後來的庭審中,余華英稱「第一次就是我自己生的那個娃娃」。不過檢方未對這項事實進行指控。受害人律師稱,這是由於當年的情況已很難查清,這名孩子未被找到確認。
●1992年5月,王加文從監獄脫逃。
●1993年1月至1996年10月,余華英、龔顯良先後在貴州遵義、安順、都勻、貴陽等地,拐走14名兒童,其中包括從貴陽拐走的當時5歲的楊妞花。
●1996年,余華英、龔顯良回到重慶大足,將一名兒童(第15名)拐走。
●2000年,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邯鄲警方刑事拘留,兩個月後被釋放。
●2002年2月至2003年12月,余華英、王加文在雲南大理將時年5歲的李聰拐賣至河北邯鄲,在雲南麗江將時年6歲的小O拐賣至邯鄲。(此案另案處理)
●2004年,余華英、王加文分別在雲南楚雄南華縣、大姚縣將兩名兒童(第16、17名)拐賣。
●2004年,余華英、王加文被抓,兩人分別化名「張芸」和「王偉」,且僅交代在楚雄的兩起犯罪事實。同年9月27日,大姚縣法院判處兩人犯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
●2008年8月,龔顯良因病死亡。
●2009年5月,余華英刑滿釋放;同年11月,王加文刑滿釋放。
●2021年5月,被拐26年的楊妞花尋親成功。
●2022年,楊妞花先後向河北邯鄲警方、貴州貴陽警方報案。同年6月6日,貴陽警方對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24天後,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
●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同月,雲南警方在重慶大足將王加文抓獲。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
●2024年9月19日,王加文涉嫌脫逃罪、拐賣兒童罪一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4年10月11日,余華英案重審開庭。
來源:綜合內地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