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立法見疑即報 築護童安全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轟動全城、引起社會譁然的童樂居虐兒案,於2021年12月被揭發,至今累計共有34名女職員被起訴, 隨着本案最後一宗判刑昨日完畢,全案僅1人脫罪,其餘33人先後認罪或受審後被判罪成,當中31人被判囚4周至64個月,另兩人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自案件發生後,社會亦廣泛關注如何保障兒童權益,立法會亦隨即審議《強制舉報虐兒條例》,列明社工、教師、醫護等23類專業人士,如有合理懷疑發生虐兒,需盡快舉報,違者可判監3個月,條例將於2026年生效。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管浩鳴指出,童樂居案判刑具阻嚇性,加上《強制舉報虐兒條例》生效後,相信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他說,從童樂居案看到有部分人對兒童做出不適合的事情,當時沒有法例要求他們一定舉報,但法例生效後不舉報就是犯法,基本上這是一個安全網,日後會對兒童有更大保障。

  增巡查 添人手 加強督導

  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中學副校長利哲宏亦指出,童樂居事件加強了社會反思,例如如何避免這類事件再發生,亦要思考是否沒有法例就不能保護兒童?大家應在小朋友成長過程,提供安全環境予他們,這才是問題的最大核心。

  香港文匯報記者翻查資料,在童樂居虐兒案曝光後由社會福利署成立的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分別於2022年9月及2023年3月的檢討報告中提出了31項及39項建議,包括訂明社會福利署每年巡查次數,增加宿舍人手、社工、心理學家等,並提出引入院長登記制度,確保院長能適切督導員工,並能及早察覺懷疑受虐待或被忽略兒童的情況。

  童樂居目前亦已作出不少改革,無論在人手、培訓要求、監察制度均作出改變,包括成立了守護兒童學院,對職員提供更專業培訓。又制定政策提供守護兒童指標,予保護兒童會內28個服務單位跟從。

  童樂居現任總幹事的周舜宜於今年5月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改革後的照顧人手比例為一個幼兒工作員約照顧五六位幼兒,除一般照顧,員工亦要理解入住兒童的背景及關注兒童的特殊需要。

  她稱,以往員工未必理解入住幼兒的背景,易誤解幼兒的行徑,現時有兼職臨床心理學家,定期與童樂居員工做個案分析,同事理解增加,對幼兒的態度、耐性、同理心也有改變。至於事件中的受虐兒童事隔兩年多,大多因年過3歲離開童樂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