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與北大簽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在昨日香港航商總會成立典禮上,還同時舉行「港大和北大海商法雙碩士合作協議」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備忘錄為促進內地與香港的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框架。除相關合作協議外,通過香港航商總會與香港大學及內地四所知名學府,包括山東大學、廈門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的合作,為中國乃至世界航運培育優秀人才。
另與內地四大學合作 培育優才
根據協議,香港航商總會連同香港大學及內地頂尖大學共同推出:1)香港大學與北京大學聯合培養雙碩士學位研究生,符合香港大學要求,頒發香港大學國際海商法碩士學位;2)香港大學與廈門大學、山東大學合作招收國際海商法碩士研究生;3)香港大學在與大連海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普通法優才生培養的基礎上,擴大招收國際海商法優才生。
大會指出,香港在2020年獲得世界重要海運組織波羅的海海運工會認可,繼倫敦、紐約、新加坡之後,為國際海事第四仲裁地。然而香港要鞏固已有地位並向亞太區國際法律服務中心邁進,需要大量包括海商法在內的海事法律人才隊伍。同時,現代國際海事、海商法大部分都是基於普通法,香港特區作為中國唯一普通法地區,香港培養這方面人才有獨特優勢,能夠滿足國家對海事法律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