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杜絕不良跨境銷售手法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

  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同時吸引了境外投機者甚至騙子。騙子打着銷售旗號到香港的星級酒店租個宴會廳,兜售境外爛尾樓、會籍或學籍,收了錢再逃之夭夭,香港對跨境執法頗具難度,警方在境外沒有調查權,很多案件只歸納到民事糾紛,要以法律途徑處理,騙徒正是看準跨境執法和行使法律權力的困難,被追究承擔後果的風險相當低,才把香港當為作案目標地點。

  筆者近日有朋友遇到另類勒索,來自內地的騙徒以專利申請名義,企圖「搶註」港商品牌於不同產品範圍的專利登記,再向港商索取十數萬至數十萬不等的「茶錢」,以換取撤銷或不繼續申請專利登記,近乎無本生利。騙徒更會打電話等手段滋擾專利持有人。其實,香港各個政府部門的人手服務和電子服務,應該仿效內地城市,例如市監局或境外單位,只允許當地居民、本地註冊公司或委託本地律師事務所作出查詢、使用電子查冊服務和申請,既可杜絕境外老千,也可以增加利得稅收入和本地居民就業崗位,並增加境外騙徒的犯罪成本。

  跨境「偽中介」的不良代理和銷售手法,同是涉違反入境和逗留條件等,令香港的營商增加阻力,已不斷蠶食香港商業環境競爭力。保險和地產等正常合規商務代理是有牌照監管部門的,而「偽中介」卻是在為香港工商界添煩添亂,香港特區政府執法部門應該對「偽中介」進行全方位打擊,並對境外老千列進入境、註冊公司 / 專利和使用香港公共服務的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