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近半世紀首名高官涉貪罪成 前交通部長判囚一年
香港文匯報訊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早前承認在職期間4項不當收受禮物和1項妨礙司法罪名,周四(10月3日)被判入獄一年,這是新加坡近50年來首次有官員因涉貪受審治罪。
62歲的易華仁因被控以公職人員身份,索取和接受價值逾40萬坡元(約239萬港元)禮物等數十項罪名,於去年7月被捕後,今年1月辭去交通部長職務。他涉嫌收受兩名商人饋贈的禮物,包括馬來西亞酒店大亨王明星贈送的一級方程式(F1)賽車新加坡站門票及名酒等禮物,並乘坐對方的私人專機前往卡塔爾多哈。檢方將易華仁面對的控罪從35項減少至5項,其餘30項指控在判刑時納入考量。
接受逾230萬元禮物
易華仁周四上午9時許身穿黑色西裝,在律師陪同下抵達法院,表情嚴肅。控方提出判囚6至7個月,辯方請求刑期8周以內,法官批評易華仁濫用職權,行為經過深思熟慮,考慮到易華仁涉及罪行的嚴重性與對公眾信任的影響,認為控辯雙方提出的刑期明顯不足,因此判處他入獄一年,將於下周一開始服刑。他目前沒有上訴,但辯方律師表示保留上訴權利。
易華仁曾擔任內閣部長13年,主管貿易、通訊和交通事務,最廣為人知的政績之一是協助將F1引入新加坡。觀察人士認為,此案是新加坡史上最具政治意義的審判之一,在接下來舉行大選前,此案也可能衝擊執政人民行動黨。
新加坡對上一次有官員涉貪被起訴受審,是1975年時任環境發展部政務部長的黃循文,他被控收賄逾60萬美元(約466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