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5剪國慶燈飾線 男文員落網


疑個人理由發洩對社會不滿 警方:力保國慶活動安全有序進行
國慶節期間,本港各區張燈結綵、懸掛大量國旗和區旗,為節日增添歡樂氣氛。惟有不法之徒公然挑戰法紀,繼前日深水埗有國旗和區旗遭破壞後,警方昨日公布一宗針對破壞國慶燈飾的執法行動,於前日在上水拘捕一名在短短11天內5次剪斷國慶燈飾電線的男子,初步懷疑他因個人理由犯法以發洩對社會不滿。警方強調,不論在任何時間或地方,若有人企圖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違法行為,警方必定果斷執法,以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以及確保與國慶期間相關的慶祝活動能安全有序進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被捕男子姓趙(51歲),報稱居住新界北區及任職文員。大埔警區刑事總督察譚婧珊表示,現階段經初步調查,相信疑犯並非故意針對國家而進行破壞,純粹是個人理由找發洩而犯案。他現被扣留作進行一步調查,稍後將暫控「刑事毀壞」罪,並於10月2日押解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警員到場調查 男子斷正
民政事務總署於9月15日在港鐵上水站連接上水廣場的行人天橋安裝了一批國慶燈飾,其後民政事務處人員分在19日、20日、21日及28日巡查期間,4次均發現有關國慶燈飾遭人剪斷電線破壞,遂於前日報警處理。
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接報後,即日派員到場調查,並於當日下午約4時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在現場徘徊,於是暗中監視。未幾,該名男子即用剪鉗將其中一塊燈飾的電線剪斷,轉身迅速逃走,探員立即進行追截,成功將其截停及拘捕。
環保袋內檢藍色剪鉗及被截斷電線
隨後探員在該名疑犯身上的環保袋內檢獲一把藍色剪鉗,以及一截被剪斷的20厘米長電線,遂以涉嫌刑事毀壞罪名將其拘捕,相信他與早前現場發生的另外4宗同類破壞事件有關。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財產是否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0年。
至於前日清晨在深水埗南昌街石硤尾邨服務設施大樓對開發生的破壞國旗和區旗案,警方仍正展開調查,暫時無人被捕。當日現場共有15支豎立在路邊鐵欄上的國旗和區旗遭人故意折至彎曲跌向馬路慢線,警員接獲市民報案後到場,一度在附近兜截可疑人,惜無發現,其後再聯絡有關部門人員到場小心拆除損毀的旗杆,並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繼續跟進,設法追查涉案者下落及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