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公署敦促美方摒棄「干涉外交」

●判囚21個月的鍾沛權日前由囚車押離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判囚21個月的鍾沛權日前由囚車押離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批美政客妄議「立場案」判決 重申「新聞自由」非違法「擋箭牌」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香港區域法院前日對此案作出判刑。針對美國駐港總領館等機構和部分美國會議員等政客就香港特區法院對「立場新聞案」有關被告依法判刑說三道四,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香港文匯報記者 康敬、黃子晉、鄭治祖

  公署發言人強調指出,回歸以來,香港特區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實施後,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穩定、法治環境下得到更好保障,這是任何不帶偏見的人都無法否認的事實。

  「新聞自由」不是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擋箭牌」。事實充分表明,「立場新聞」頑固抱持反中亂港立場,不斷發表煽動性文章,煽惑市民敵視中央和特區政府。特區法院依法獨立審理案件,充分保障有關被告各項訴訟權利,充分彰顯法治精神。

  中方敦促美方放棄在「新聞自由」問題上的虛偽雙標和霸道本性,敦促美方切實遵守國際法規則、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在國際和國內侵犯人權和基本自由,摒棄「干涉外交」,立即停止干預特區司法,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和干涉中國內政。

  多位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強調,新聞工作者有責任秉持專業操守,必須客觀公正,「新聞自由」不是罪犯的「護身符」。他們認為,此案判決高度彰顯香港法治精神,更有助社會各界更清楚明白煽動等違法行為的界線。

  葛珮帆表示,此次判決彰顯法理和公義,亦清晰劃下紅線,並向公眾發出重要信息,任何人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制裁,絕不姑息,新聞自由亦絕對不能用作違法的「擋箭牌」或「金鐘罩」。

  她強調,媒體應當以客觀事實為基礎進行報道或評論,任何行業都不應觸及法律底線。「立場新聞」發布煽動仇恨信息、鼓吹與政府對抗,已經危害到國家及社會安定,無關新聞自由,而是守法的問題。

  港議員:判決為新聞業樹立正確標杆

  李世榮強調,他堅定捍衛新聞自由,但此自由必須在法律框架內。「立場新聞」案的判決結果,向全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任何企圖破壞國家安全、挑戰香港法治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是次判決結果並未影響香港的新聞自由,反而為香港的新聞行業樹立了正確的標杆,促使新聞媒體更加自律,更加注重遵守法律法規,為香港市民提供高質量的新聞報道。

  黃英豪表示,法庭是按照香港的法律依法審判,既有效遏止煽動罪行,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同時也依法保障言論及出版自由以及新聞媒體所享有基本權利。對傳媒機構而言,香港是尊重新聞自由,並有法例保障,涉嫌違法亦要有足夠證據才能定罪。可以說,記者如果沒有「憎恨」、「藐視」、「離叛」、「不滿」等煽動意圖,只是依事實報道事實,就不必擔心被控「煽動罪」。而且,法庭在刑期的衡量上,考慮到被定罪者不同的情況,判處不同的刑期,也是體現了法理情的綜合考慮,為日後同類案件的審訊和量刑,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陸頌雄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該案件令香港市民回憶起「立場新聞」長期製造偏頗、失實報道及評論等惡行,企圖煽動香港社會矛盾,挑撥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香港警隊產生仇恨,扭曲香港青年的思想和價值觀,荼毒下一代。今次判決依法將有關罪犯懲治,清楚說明「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絕不會成為無視法紀的「擋箭牌」,有效杜絕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思想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