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正草擬企業無紙化通訊草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就推動本地公司以無紙化方式通訊的建議,發出諮詢總結文件,概述諮詢期內收集的意見,並載列政府的回應及未來路向。財庫局正草擬修訂條例草案,並計劃於今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總結提出,如上市公司採用默示同意機制,透過其網站發布公司通訊,有關公司每次在網站上載通訊時,無需另行向股東發出通知。若非上市公司採用默示同意機制,透過網站發布通訊,有關公司須事先取得個別股東的一次性明確同意,才可免卻另行通知的要求。

  計劃年內交立法會審議

  保障股東方面,有關建議有意採用默示同意機制的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均須向每名股東發出首次通知,告知他們公司將在網站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的有關安排。有需要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免費提供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安排與現行索取印刷本相同。

  今次的公眾諮詢於去年11月27日至今年1月26日進行,財庫局共收到9份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書,包括商會、專業團體及公營機構等。當局已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立法建議,諮詢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並舉辦業界簡介會,向7個團體代表講解立法建議。財庫局發言人表示,欣悉社會各界普遍支持推動本地公司以無紙化方式通訊的建議。回應者認同建議有助提升公司的成本效益和營運效率,以及達至減省工序及環保營商的目的。

  經考慮各界意見後,當局建議容許香港成立的上市及非上市公司,選擇以默示同意機制透過網站發布公司通訊。公司註冊處在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會發出良好作業模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