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攜生肉雞蛋回港 首8月倍增

  香港海關和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發現,經陸路口岸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的個案有上升趨勢,今年首8個月已錄得1,324宗,較去年同期上升一倍,並超過去年全年的1,019宗,當中以港人攜帶未經煮熟肉類佔最多,佔817宗(62%),其次為蛋類、374宗(28%),家禽則佔133宗(10%)。食安中心提醒市民,食物缺乏適當包裝儲存容易孳生微生物,對食物安全及公眾衞生構成負面影響。國慶黃金周將至,海關將在各口岸加強跨部門執法及宣傳。

  香港海關陸路邊境口岸科副總指揮官李麗儀昨日表示,不少市民乘北上旅遊的便利及價格差異,回港時帶菜肉返港。海關發現,旅客以隨身行李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當中一半的被捕人報稱家庭主婦或退休人士,部分人被誤導以為將生肉進行抽空包裝、錫紙包裝或「汆水」,便不會觸犯法例。她重申,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士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入境而沒有來源地發出有效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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