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向公眾釋疑 爭最大支持

  身為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對香港文匯報指出,司法覆核是受法律保護、市民監督政府施政的重要法律手段。特區政府決定如期進行新田科技城前期工程,相信已有專責法律團隊評估相應的法律風險,並基於公眾利益作出決定。她認為發展局應加強向公眾解釋以爭取支持,並與相關環保團體或人士充分溝通和協商,以避免爭議。

  江玉歡坦言,新田科技城等發展項目龐大,不可能因司法覆核而長期延誤,而法庭既接受司法覆核申請,證明表面理據和爭議點在法律上是成立的。政府需要做好可能打輸官司的最壞準備,評估屆時對項目的負面影響,以及造成的額外成本。

  她指出,司法覆核最大爭議點是填塘工程,發展局昨日發出新聞稿,僅簡短解釋填塘工程首階段不會進行,「這解釋是最重要的,應向公眾清楚解釋,讓公眾理解和接受,不是強調『事先已充分研究和諮詢,合法合規』,這不構成一定打贏官司的必要條件。萬一打輸官司要重做環評,那麼前期工程會否浪費?會不會因而中止、虛耗公帑?若解釋清楚就算最壞結果出現,首階段工程也有必要,可確保項目推展進度,那麼才能爭取最大公約數的公眾支持。」

  盡量減少爭議 盡量達至和解

  對不少重要公共項目屢屢因司法覆核導致長時間延誤,庫房要支付較預算多出很多的工程成本,江玉歡認為特區政府應汲取經驗,與環保界充分溝通,在早期環評就盡量做到最小爭議,在打官司前甚至庭審中也應與起訴方盡量和解,爭取共識。

  她強調,涉及重大發展項目,愈早結束法律爭議,節省的公帑將數以億萬計,特區政府律政司亦要提高績效,不能任由司法程序無限制地延緩公共項目進展。

  ●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