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暴動案 控方指林卓廷帶頭挑釁白衣人

●事發當日有片段拍攝到林卓廷(左一)現身港鐵元朗站。資料圖片
●事發當日有片段拍攝到林卓廷(左一)現身港鐵元朗站。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攬炒派前議員林卓廷與6名男子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控方指出,林卓廷當晚入元朗,並非履行公職,而是濫用職權以達到私人目的,在現場對其他閘內的人發號施令,濫用議員身份,作為領導者帶頭挑釁攻擊白衣人,口稱「調停者」實質是火上加油,更透過其助手現場直播刷流量,是鼓動更多人到元朗搞事,之後發生的事件包括暴動,其中一個起因應歸咎於林卓廷的發動及參與。

  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7人被控一項暴動罪,指被告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昨日結案陳詞指,各被告在審訊中的辯解不合理和不可信。現場片段拍攝到7人在現場參與暴動或留守支持他人,首被告林卓廷聲稱身為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有責任處理元朗區事務,但其新界選區只包括沙田、大埔、北區等,並不包括元朗區。

  控方認為,不論林的公職身份為何,當時並非在履行公職,「甚至係有濫用職權,以達到私人目的嘅做法,例如喺自己Facebook用直播『刷流量』,其實都係號召其他入元朗一齊搞事。」

  批林在場發號施令火上加油

  控方指,事實上在發生破壞社會安寧事件之前,林卓廷當晚三度在Facebook發文指稱元朗有「黑分子」,表面是告誡市民注意安全,但實質是暗示、明示呼籲市民入元朗生事,之後發生的事件包括暴動,其中一個起因應歸咎於林卓廷的發動及參與。

  控方形容,林卓廷當晚的參與度極高,包括在大堂指揮大局,包括指導如何處理證物,至白衣人到場,他帶領人群走向近F及G出口閘機迎向白衣人。林雖自稱是「調停者」,但在現場早期已稱呼白衣人為「黑社會」,後來更與閘內人群一起大叫「黑社會,唔好走」等,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作為「領導者」,帶領挑釁和攻擊白衣人,更以擴音器向白衣人指罵,是火上加油。

  控方提到,林卓廷又指揮在港鐵站付費區內的人如何對付白衣人,包括大叫「唔好退」和「頂住佢」,並鼓動他人攝錄白衣人容貌,這正是在發號施令,而林短暫手持揚聲器主導和協調付費區內者的行動,是壯大聲勢,其後叫他人從樓梯掉下雨傘,以便前線架起傘陣,又與付費區內的人以「兄弟」相稱,進一步加強他們之間的合作和默契,直至開始有人射水,林亦在附近,屬支持行為,更指示其助手做直播號召他人到元朗「搞事」,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指,林卓廷的行為,實屬向白衣人作出挑戰和對抗,又質疑林聲稱在場保護市民尤其年輕人的說法同樣不可信,首先他已知悉「劇本」是「白衣人會打深色衫、出閘挑釁搞事啲人」,若要保護市民,最簡單做法就是勸喻市民避免穿深色衣服,但看不見他有顧及身穿黑衫的年輕人安危,與其說法背道而馳。事實上,付費區內者根本不希望警方到場,而是希望衝突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