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倡增規管 籲業界自設冷靜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截至昨日傍晚6時,香港特區消費者委員會接獲近4,000宗舒適堡結業相關的投訴,涉款1.34億元,金額最高一宗涉及182萬元。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不少投訴人是在舒適堡結業前1天至3天才簽約,更有年滿65歲長者購買價值156萬元的會籍,投訴人會籍合約期限最長至2050年才完結。她認為特區政府要檢視是否加強對健身業的規管,考慮設立冷靜期,與其他地區看齊,她亦促請業界自行設立冷靜期。
建議顧客謹慎簽接手品牌新約
舒適堡灣仔分店日前改由另一品牌接手營業,吸引大批舊顧客到場排隊輪候查詢。黃鳳嫺昨日接受電視訪問時表示,新公司提供的部分條款規定「奇怪」和「混亂」,例如規定不能保證教練的安排,亦不保證舒適堡之前提供的服務能繼續。她建議顧客不用急於簽新約,可以先觀察事態發展,了解新投資者的合作模式、有否附加條款等,根據以往經驗,新公司「轉手」後,舊顧客未必能獲取與以前一樣的服務,例如會更改營運時間、需要加錢才能享用部分服務等,「有美容店接手後,可能要求舊會員加錢才能轉用其他儀器。」
黃鳳嫺指出,以往預繳式消費的投訴主要集中在健身和美容行業,政府要檢視是否需要加強規管、設立冷靜期。綜觀各地,不同地方規管健身行業的法例各有不同,例如限制預繳金額或支付比例、首次交易設冷靜期、列明消費者取消交易的條件等。
她舉例,在內地,如果健身中心經營出現重大問題,必須停止收取會員的預繳費用。在美國和加拿大,如果健身中心搬到會員住址25公里以外,會員有權取消合約;會員如果身體不適,以致長期不能健身,在提供醫療證明後可取消合約。
她又指,近期健身業界亦在轉型,24小時健身中心冒起,按每月或每季付費,使健身行業相關投訴下跌。她認為業界無須等候立法,可以即時檢討服務,包括自行設立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