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列出羅兵咸永道11項失當
財政部:
1 對恒大地產2018-20年審計程序存在嚴重缺陷
2 為恒大地產財務報表虛增利潤
3 隱瞞或掩蓋恒大地產大量貨幣資金受限
4 對恒大地產2020年虛增開發成本不予指明
5 未保持職業懷疑,未發現恒大地產「明股實債」方式融資
6 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對恒大地產未依規定揭露重大訴訟仲裁不予指明
中證監:
1 審計工作底稿失真
2 報稱可交樓樓盤實際未完工,甚至是一片空地
3 任由恒大地產替換樣本
4 文件檢查程序失靈
5 覆審人員只基於對走訪人員的信任作覆核結論